常見問題-照護篇

Q1:什麼是長期照顧服務?

A1:為結合社衛政資源,各縣市政府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老人醫療保健、長期照護、社會救助諮詢及轉介等業務,凡是設籍且實際居住在本縣的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或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且有失能的民眾,經長照中心評估後符合政府補助條件者均可使用,補助服務項目共分7大項,內容包括:

 (1)居家服務:有照顧服務員定期到家裡幫忙生活或身體的照顧。

 (2)居家護理:居家護理師到府提供專業居家護理指導。

 (3)居家復健: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到府提供專業復健服務及指導。

 (4)喘息服務:安排短時間的機構或照顧服務員到宅服務。

 (5)在宅醫護:針對無法外出與有醫療照護需求者,由醫護人員每月至家中提供看診服務。

 (6)送餐服務:針對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中有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提供的送餐服務。

 (7)機構照護:針對罹患慢性疾病,需長期護理的病人提供完整的護理與生活照顧。

  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  https://1966.gov.tw/LTC/mp-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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