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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的一小步
減輕照顧壓力的一大步

文 / 彭美琪 / 台北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主任

過去台灣對失能者照顧政策多偏重機構式服務,較少推展社區照顧。當民眾面對家中成員因身心障礙或老化有長期照顧需求時,以安置在身心障礙機構或老人養護機構中為主。自民國80年起,政府照顧政策逐漸轉變社區照顧發展。我國長期照顧對象除了老年人口外,調查發現身心障礙人口成長速度陸續增加中,每年約以七萬人成長。身心障礙人口增加除了是障礙類別增加之外,身心障礙者壽命延長也是原因之一,相對日常生活照顧需求也將隨著增加,造成家庭照顧者日積月累負荷。

一、 何謂長期照顧:

是針對身體功能缺損或衰老而無法自我照顧的民眾,即所謂『失能者』,提供一系列持續性的服務,以提升他們日常生活功能,減輕家人照顧上的負荷。

二、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介紹:

長期照顧的需求或問題往往是多重且複雜的,為提供個案或被照顧者全人性與整合性的照顧服務,由各縣市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中心工作人員背景有護理師、社工師、營養師及復健職能或物理治療師等,以「單一窗口服務」模式—由照顧管理專員擔任長期照護需求者和照顧體系間的聯結服務,提供申請者所有綜合評估、擬定照顧計畫、整合資源、協調服務、監測服務結果。

三、失能者使用服務流程圖

提出書面申請經由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初步審查後,委由專業評估人員到民眾家中進行訪視,評估失能者的社會福利與醫療需求,擬定適當之照顧計畫,由「照顧管理專員」核定服務補助額度,並視個案與家屬之意願,給予最妥善的長期照顧,提供後續服務輸送與品質監控。

四、補助原則:

1.以提供服務為主(非金錢補助),並以補助服務使用者為原則。

2.家庭訪視失能者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提供不同補助額度。 

3.超過政府補助額度部分,由使用者全額或部份自費負擔。

五、各縣推辦的服務項目:

  (一)居家服務類

  1.居家服務-照顧服務員定期到家中,提供居家生活照顧及身體照顧如協助沐浴、陪同就醫及代購物品等。

  2.居家復健-對無法外出復健黃金期失能者,提供物理或職能治療師到家中以一對一教導復健治療服務,以改善或減緩失能程度。

  3.居家護理-對無法外出需醫療、護理失能者,提供護士及醫師定期家庭訪視改善長期照顧民眾健康問題。

  4.居家營養-對無法外出有營養問題失能者,提供營養定期家庭訪視改善長期照顧民眾營養問題。

  5.居家藥師-對無法外出失能者,提供藥劑師定期家庭訪視,改善長期照顧民眾服用藥物問題。

 (二)社區照顧類

  1.日間照顧-白天接送家中的失能者至機構,提供生活照護、社交活動、生活自理訓練及簡易復健等服務,以延緩失能者的退化情形。

  2.居家喘息-照顧服務員到您家中協助照顧失能者,提供臨時、短期的生活照顧及身體照顧。

  3.機構喘息-將家中需照護的失能者送至政府合約的機構中,接受短期14~21天,全天候的日常生活照顧及醫療照護。

  4.緊急救援-對獨立生活、有安全顧慮的失能者家中裝設主機與隨身按鈕,透過安裝專線與二十四小時服務中心聯繫。

六、民眾如何申請長期照護之服務?

如果您或家人有長期照護需求, 可撥打「長期照護服務專線1966」、或至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諮詢您所需的長期照護資訊。 服務內容包含: 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 、喘息服務、照顧服務、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營養餐飲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交通接送服務、長期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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