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資訊】外籍看護返家可申請「長照2.0」

外籍看護返家可申請「長照2.0」(112.02.03)

        為補足外籍看護請休假的照顧空窗期,衛福部宣布開放外籍看護請假返國期間,聘僱外籍看護之家庭可申請使用長照2.0的「照顧服務」,包括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與家庭托顧服務。

        被照顧者經縣市長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等級2級以上者,外籍看護請假回國期間,出示外看「重入國許可相關文件」(雇主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直轄市、縣/市居留地服務站申請)及「出入國來回機票」,即可申請使用包含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

       另外若發生外籍看護「逃跑」行蹤不明、轉換雇主等情況,也視同名下未聘外籍看護,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雇主發現外籍看護逃跑時,應先進行報案、協尋等程序,後續依照通報紀錄作為申請長照服務證明;外籍看護若轉換雇主,勞動部後續也會發「廢聘轉出」函文,皆可據相關文件申請長照服務。

       有相關需求者也可透過使用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接送失能者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及巷弄長照站(C據點)等。詳情可撥打「1966」洽詢,或上衛福部「長照專區」查詢長照服務相關資訊。

 

訊息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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