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卡的申請及重要性

文/北區社工 賴詩雯

病友們,有聽過「重大傷病卡」嗎?如果您是第一次聽見這張卡,請快去申請吧!申請後,看病時只要醫師判斷是屬於小腦萎縮症的疾病治療,就可以免除健保所有部分負擔的費用囉!但掛號費及健保沒有給付的部分都還是要自付。

重大傷病範圍係由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包括30大類,遺傳型小腦萎縮症病友是列入第30類,罕見疾病分類序號為334.3,證明有效期限是永久的。

健保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可檢具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一)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診斷書。

(二) 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診斷病名欄,應加註國際疾病分類碼〉

(三) 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兒童得以戶口名簿代替〉。現場臨櫃申請者,請盡量攜帶健保卡。

(四) 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重大傷病證明資料登陸於健保卡,持健保卡至醫療院所看診時,醫療院所讀取健保卡重大傷病註記,必須配合醫師卡才能讀取重大傷病代碼、有效起迄日期,經醫師診斷當次就醫確屬重大傷病或其相關治療,才可以免繳部分負擔費用。

較早期時,健保局是使用紙卡登錄的,若是紙卡於有效期效內遺失或損毀,保險對象可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核定通知函列印〈重大傷病證明卡補領〉申請書」併隨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請補發,不需再附診斷證明書。遺失補領申請書可至健保分區業務組親自填寫。

重大傷病證明資料已登錄健保卡者,健保卡不慎遺失或損壞時,請依「健保卡管理須知」規定,填寫「請領健保卡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採郵寄辦理者檢附影本)請領健保卡。

最後附上健保分區業務組電話,病友及家屬們如有疑問可逕撥下列電話:

台北業務組:(02)2348-6771

北區業務組:(03)433-9111轉3304

中區業務組:(04)2258-3988轉6733

南區業務組:(06)224-5678轉1333

高屏業務組:(07)323-3123轉8210

東區業務組:(03)833-2111轉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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