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照護補助辦法規範

第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第五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第一修通過
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第二修通過
第五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議第三修通過
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第四修通過
第六屆第九次理監事會議第五修通過
第六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第六修通過
第八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第七修通過

前言

         為協助本會病友於罹病後因長期照護之需求,所衍生的照護相關費用,故自103年開始將針對「安養」、「喘息」、「復建」、「篩檢」及「德水園」面向提供適度補助(除「復健補助」,其他補助均只能擇一補助。),預估實施3年,以減輕經濟弱勢之家庭負擔。並於第五屆第8、9次理監事針對經濟弱勢之家庭,開會通過「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照護補助辦法」,期待藉由此補助辦法降低弱勢家庭經濟壓力,穩定家庭正常功能。

壹、經費來源:年度編列預算、募款。

貳、補助對象:本會會員

参、補助項目:

  1. 安養補助:機構安置補助、外籍看護補助、居家服務補助。
  2. 喘息補助:機構喘息補助、居家喘息補助、機構臨托補助。
  3. 復健補助:居家到宅復健補助、居家護理、維生器材/輔具購買補助/醫療耗材補助。
  4. 篩檢補助:針對本會會員血親卑親屬檢驗產前篩檢及小腦萎縮之費用補助。
  5. 德水園補助:台中德水園企鵝之家。
  6. 租屋補助:比照政府機關補助標準,但領有政府租屋津貼者不予補助。

肆、申請與補助標準:

『安養補助』

  1. 機構安置補助: 補助安養機構之費用,補貼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家庭的安置差額。

    針對病友能在地安置,熟習的環境及家人距離較方便探訪。

    1. 補助資格:本會病友會員。
    2. 申請資格與標準:
      1. 具中低收入戶資格
      2. 一般戶且為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申請人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影印本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付)3.全戶(含直系血親)薪資所得證明 (如為中低(低)收入戶,請附上中低(低)收入戶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每月提供費用收據提供協會存查。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額度: 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適度補助金額(補助以年度為計算,額度由社工員評估後,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審議)
    5. 補助期限:補助時間補助最多1年(以年度計算),若還需延續補助,則須於補助結束前3個月再行評估。

  2. 外籍看護補助: 案主習慣居家環境且因主要照顧者無法外出工作或家庭有2名小腦萎縮病友患者,造成家庭經濟或照顧壓力,故補助外籍看護使家屬安心。

    1. 補助資格:本會重度以上病友會員(依身障手冊為標準)。
    2. 申請資格與標準:
      1. 具低(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
      2. 針對家人需照顧病友而無法外出工作造成經濟壓力者。
      3. 家中同時擁有2名以上同時發病之小腦萎縮病友,其中一名需為重度者(依身障手冊為標準)。
      4. 需符合以上2項條件。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申請人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影印本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付)
          3.全戶(含直系血親)薪資所得證明 (如為中低(低)收入戶,請附上中低(低)收入戶證明)4.申請人身份
          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每月提供費用收據提供協會存查。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額度: 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適度補助金額(補助以年度為計算,額度經社工員評估後,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審議) 。
    5. 期限:補助時間補助最多1年(以年度計算),若還需延續補助,則須於補助結束前3個月再行評估。


  3. 居家服務補助:提升及補足家屬照顧品質與降低主要照顧者壓力。

    1. 補助資格:
      1. 本會病友會員。
    2. 申請資格與標準:
      1. 需經長照中心評估後符合資格。
      2. 長照中心核定時數使用後,需求時數不足者。
      3. 經本會社工評估後仍須延續服務以提升病友生活品質者
      4. 需符合以上3項條件。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申請人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影印本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乙份(無則免付)3.全戶(含直系血親)薪資所得證明 (如為中低(低)收入戶,請附上中低(低)收入戶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每月提供居家服務相關收據提供協會存查。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金額:
      1. 一般戶最高可補助4小時/月。低(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困難最高可補助12小時/月。
      2. 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適度補助金額(補助以年度為計算,額度經社工員評估後,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審議) 。
      3. 經長照中心評估及實際服務狀況,依實際使用狀況實報實銷,並提供單據核銷。
    5. 補助期限:補助時間最高以6個月為限(以年度計算),若還需延續補助,則須於補助結束前1個月再行評估。

 

『喘息補助』

  1.  機構/居家喘息/臨托補助
    1. 補助資格:
      1. 本會會員(家屬會員需與小腦萎縮症病友同戶籍,且有實際直接照顧之責者)。
    2. 申請標準
      1. 需經長照中心評估後符合資格
      2. 長照中心核定時數使用後,需求時數不足者
      3. 經本會社工評估後仍須有需求延續服務者。
      4. 需符合以上3項條件。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申請人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影印本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付)3.全戶(含直系血親)薪資所得證明,如為低(中低)收入戶,請附上低(中低)收入戶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每月提供喘息補助相關收據。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金額:
      1. 每人每月補助一般戶每年最高以3天為限,低(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每年最高5天。
      2. 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適度補助金額(補助以年度為計算,額度經社工員評估後,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審議) 。
      3. 經長照中心評估及實際服務狀況,依實際使用狀況實報實銷,並提供單據核銷。

 

 

『復健補助』

  1. 居家到宅復健補助
    1. 補助資格:
      1. 病友會員。
    2. 申請標準
      1. 經長照中心治療師評估個案具高恢復潛力,並已使用長照中心核定時數後仍不足,仍想提出延案申請。
      2. 經本會社工評估後仍須有需求延續服務者。
      3. 需符合以上2條條件。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付) 3.全戶(含直系血親)薪資所得證明,如為低(中低)收入戶,請附上低(中低)收入戶證明)4.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每月提供居家到宅復健相關收據。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金額:
      1. 每人每月補助一般戶最高以1次/年為限。低(中低)入戶戶及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最高5次/年。
      2. 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適度補助金額(補助以年度為計算,額度經社工員評估後,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審議) 。
      3. 經長照中心評估及實際服務狀況,依實際使用狀況實報實銷,並提供單據核銷。
    5. 補助期限:限每年每人一次申請。

  2. 居家護理補助
    1. 補助資格:
      1. 本會病友會員。
    2. 申請標準
      1. 經長照中心治療師評估且已使用其核定時數後,仍想提出延案申請
      2. 經本會社工評估後仍須有需求延續服務者。
      3. 需符合以上2項條件。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付) 2.全戶(含直系血親)薪資所得證明,如為低(中低)收入戶,請附上低(中低)收入戶證明)。3.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每月提供居家護理相關收據。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金額:
      1. 一般戶補助金額120~400元/次,低(中低)戶及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補助金額390元~1,300元/次。
      2. 經長照中心評估及實際服務狀況實報實銷,並提供單據核銷。
    5. 補助次數:每人每年最多補助2次。

  3. 維生器材/輔具購買補助
    1. 補助資格:本會病友會員。
    2. 申請標準
      1. 需經醫師評估證明有其需求者
      2. 經本會社工評估後確定為中、低收或經濟困難戶且為維生或輔助必須者。
      3. 需符合以上2項條件。
    3. 實施方式
      1. 提出申請表(附上1.醫師評估證明或照片佐證。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與重大傷病卡影本(無則免付)3.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3.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4. 受補助之病友需提供相關購買收據。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項目與金額:
      1. 維生器材補助
        1. 氧氣製造機:每人限一次補助。
        2. 抽痰機:每人限一次補助。
        3. 拍痰機:電動型每人限一次補助。
        4. 如有未列之維生器材,如經醫師評估確實為維生器材者,則另斟酌補助。
        5. 上述列舉補助,需扣除政府補助後仍有自付額後,一般戶補助30%費用,低(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由協會適度補助。
      2. 輔具相關器材補助
        1. 特製(電動)輪椅(新置或修改)、壓力墊每人限一次。
        2. 電動床(病床)每人限一次補助。
        3. 電動代步車:每人限一次補助。
        4. 上述列舉補助,需扣除政府補助後仍有自付額後,一般戶補助30%費用,低(中低)收入戶及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由協會適度補助。
      3. 醫療耗材補助(居家安置者)
        1. 醫療耗材每人每年補助5,000元,限案主已尿造廔、鼻胃管。
        2. 醫療耗材每人每年補助10,000元,限案主已氣切、胃造口者。

 

『預防篩檢』

  1. 超音波指引下羊水或羊膜穿刺+小腦萎縮檢驗
    1. 補助資格:會員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申請標準:會員直系血親卑親屬產前篩檢。
    3. 實施方式
      1.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2.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3. 受補助之個案需提供產前篩檢之相關收據。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金額:
      1. 依申請人之家庭經濟狀況適度補助金額(補助以年度為計算,額度經社工員評估後,不需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審議) 。
      2. 預計補助超音波指引下羊水或羊膜穿刺+小腦萎縮檢驗共計新台幣8,000元。依實際使用狀況實報實銷,並提供單據核銷。
  2. 體外受孕篩檢(GTP)
    1. 補助資格: 帶因之會員。
    2. 申請標準:帶因之會員體外受孕篩檢。
    3. 實施方式
      1. 社工員初步審核並上呈社工組長。(社工員收到資料及審查需於收件日開始計算3天內完成,資料及附件需正確及完整。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2.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交秘書長批示並上呈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裁示。
      3. 受補助之個案需提供產前篩檢之相關收據。協會補助之費用均會列入受補助之個人所得,故申請前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個人之低收或中低收之福利。
    4. 補助金額:
      1. 每次補助3萬元,以兩次為上限。
      2. 提供醫院體外受孕(GTP)檢測費用收據以供核銷。

 

『德水園補助』

  1. 補助資格:
    1. 本會病友會員(限中、重度障礙)。
    2. 具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家庭(經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評估)。
    3. 需入籍台中
  2. 補助金額:
    1. 補助金額依經濟狀況斟酌補助。
    2. 其它補助及相關規範依本會入住辦法規定辦理。
  3. 補助期限:每人最高補助以年度為限。

 

  『租屋補助』

  1. 補助資格: 經濟弱勢及低、中低收入戶家庭
  2. 補助金額: 比照政府機關補助標準,但領有政府租屋津貼者不予補助。
  3. 檢附資料:
    1. 租屋契約
    2. 匯款帳號存摺影本(限申請者本人,並以郵局存簿為優先)

 

『備註』以上各項補助除「復健補助」,其他補助均只能擇一補助。

 

伍、審核機制:

 

補助細項

審核組

備註

安養補助

機構安置補助

生活救助基金管理小組

左列之各項補助除「復健補助」及「預防篩檢」

,其他補助均只能擇一補助。

外籍看護補助

居家服務補助

喘息補助

機構/居家喘息、機構臨托補助

復健補助

到宅復健補助

居家護理

維生器材

輔具購買補助

醫療耗材補助(居家安置)

預防篩檢

超音波指引下羊水或羊膜穿刺+小腦萎縮檢驗

體外受孕篩檢(GTP)

德水園補助

安置補助

 

陸、申請方式:

  1. 由病友會員或家屬會員主動向社工提出申請。
  2. 檢附相關證明:依各項補助規定檢附,一般戶申請補助需提供國稅局收入證明。補助均須列入補助人之個人所得。
  3. 若經查證有不實之資料提供,本會有權停止該會員之申請權利

 

柒、給付方式:

  1. 按月、隔月或一次給付。(可視補助金額的多寡及案家需求,由秘書長與社工共同評估給 付方式)
  2. 補助期限依各項補助內容規範。

 

捌、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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